新型的市場化節能機制——“合同能源管理”首先在發達國家成功發展起來,尤其是在美國,加拿大和歐洲迅速發展。中國在當前經濟高速發展的過程中,能源需求高速增長,能耗效率又十分低下,因此開展節能工作已經成為了當前的國家戰略。但節能市場面臨著政策、技術、資金、服務等諸多障礙,為了克服這些障礙,國家發改委與世界銀行、全球環境基金積極推動“中國節能促進項目”,引進和大力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機制,“東潤環能”理所當然的成為了該模式的先行者、推動者!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對客戶的價值
降低客戶節能投資風險
幫助客戶推動節能項目實施
與客戶共同形成項目多贏局面
協助客戶使用未來的節能收益實施節能項目;
幫助客戶突破節能項目資金和技術障礙,促成節能項目的實施。
東潤環能與客戶在合同能源管理(EPC)合作方面的三種類型及其特征
1、節能效益分享型:提供節能項目資金,與客戶按照合同約定分享節能效益,合同結束后設備和節能效益全部歸客戶所有。
2、能源費用托管型:為客戶管理和改造能源系統,與客戶分享來自能源費用的節約部分。
3、節能量保證型:客戶提供全部或部分項目資金,東潤環能承包實施節能項目,項目沒有達到承諾的節能量,東潤環能賠付全部未達到的節能量的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