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稿最后強調,新建和擴建的風電設備行業生產項目,必須符合上述準入條件;風電設備整機、葉片生產項目的投資管理、土地供應、信貸融資、技術引進必須依據上述準入條件。
各方激辯
實際上,早在2009年10月27日,工信部就在北京召開了促進風電裝備制造業健康發展座談會,以集體討論的形式研究探討了如何落實38號文件,其中制定風電設備行業準入標準草案是其中重要內容。
然而,草案除要工信部牽頭,牽涉部門還包括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等政府主管部門及中國農機工業協會風能設備分會、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委會、中國船級社等行業機構,并要廣泛征詢華銳、金風、東汽、運達等整機制造商,龍源電力、國家電網公司、中廣核等用戶單位代表意見。
由于多方利益交結,因此草案雖然數易其稿,但仍有許多難題未解決。其中,整機制造業的準入門檻到底需要多高,一直是各方爭論的焦點。
以2.5兆瓦紅線為例,有業內人提出,依照中國大部分地區中低風速的特點,2.5兆瓦及以上容量風機是否為最佳選擇;考慮到每發一度電的成本是否有競爭力,會不會造成另種形式的產能過剩。
而對于準入門檻是否一刀切的爭議,一位業內專家認為,應當根據風電機組技術來源、風電機組技術路線區別對待,“一方面,我國一些大學和科技公司長期致力于研發具有完全自主知識產權的風電機組設計技術,并取得不錯的成績,雖然風電機組容量和生產規模還未達到準入門檻,但他們對我國風電技術國產化進程意義重大,應當予以保護和鼓勵;另一方面,經過多年發展,全球風電機組技術不斷發展,衍生出雙饋、直驅及半直驅等多種路線。其中,雙饋風電機組在我國已經占據市場主流地位,而直驅或半直驅在我國的研發相對起步較晚,直驅風電機組目前以1.5兆瓦和2兆瓦機型為主,市場份額正在逐年增加。因此,2.5兆瓦風電機組容量的設定會對這些后起技術的持續研發、推進提出不小的挑戰。”
此外,產能規模限制、檢測認證體系推廣進程、完善風電裝備標準等問題也是各方激烈討論的焦點問題。
整合在即
一位參與草案制定人士表示,長遠來看,風電設備行業準入標準很有可能升級為行業標準,“可能的途徑是國家相關部門給現有整機制造企業一段時間發展,對逾期仍未達標企業,會有相應的規范措施來解決。”
此外,作為風電設備行業準入標準指導文件的國務院38號文,在主要原則中也明確提出“推進企業兼并重組和聯合重組”,間接支持了上述人士的推測。
種種跡象表明,一旦準入標準正式公布,對于那些已然進入風電行業但又不符合準入標準的整機制造企業,將會面臨更為激烈的市場競爭。
同時,據了解,與準入標準同期討論的內容還包括一份未來5年的中國風電設備制造業規劃,國家有關部門將會全面統計并預測我國風電產業的相關數據,以指導企業的投資行為和技術發展動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