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能源局人士表示,國家能源局已啟動第二批1676萬千瓦風電新建項目規劃,考慮到“棄風”問題的嚴重性,這1676萬千瓦項目將不再優先考慮“三北”等大基地地區,而將重點向風能資源稍差但并網條件好的安徽、湖北、江西等低風速和高海拔地區傾斜,相關的配套支持政策也將陸續出臺。
通知還指出,不少地方不按照國家統一規劃,擅自批準上馬計劃外項目,這一現象客觀上將加重未來“棄風”問題的嚴重性。
國家能源局明確要求,對于2011年9月1日后核準的計劃外風電項目,項目核準文件停止執行。同時重申,對未列入風電項目核準計劃的項目,電網企業不予接受并網運行,不能享受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的電價補貼。
業內分析認為,目前“三北”地區的大風電基地風能資源已開發殆盡,且受“棄風”限電因素困擾,開發這些地區風電項目的投資回報已呈逐年下降趨勢。新建風電項目向低風速和高海拔地區轉移,將加速低風速風電產業市場的擴容,這將促使從事低風速風電機組及配套零部件生產的設備商以及已在這些地區布局的風電開發商集中受益。